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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宾县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用、存的管理,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成果,促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新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辽宁省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验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全县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再次培训。
为了节省相对人的时间和费用,新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利用两周时间深入全县15个乡镇进行分别培训,此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共计242人,其中包括乡镇卫生院长、药剂科主任、村卫生所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以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为主题,就全县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的程度及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规范化药房建设验收标准逐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通过此次培训,全县农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建设规范化药房的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的管理水平。同时,该县局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标准立即自检自查,今后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单位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在药品购销、贮存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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