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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兴奋剂类物质药品管理的通知
为规范奥运会后含兴奋剂物质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反兴奋剂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经营企业可以不设立“运动员慎用药品”专柜或专区,但必须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存放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
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兴奋剂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购进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必须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三、必须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中的单方制剂药品和复方制剂处方药品。处方应真实、完整,驻店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
四、药品经营企业应继续针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相关知识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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